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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包裹变卖?快递站工作人员监守自盗栽了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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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购让快递普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流行的消费方式。殊不知快递包裹却成了一些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而各地快递收发点存在管理疏漏,加之个别工作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下,盗窃包裹本以为无人知晓,事发后终沦为阶下囚。

本案讲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陈某某分别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被起诉判刑的案例。此案提醒人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窃之事切莫做。

一个敢偷,一个敢卖,这两人栽了

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3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利用自己在某快递转运站信息组工作期间的便利,九次从转运站盗窃快递包裹里的7部苹果品牌手机和2部华为品牌手机,并给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拿去卖掉。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格共计人民币51140元。

2020年12月10日,经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监守自盗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1993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1995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

2019年12月份,胡某某在海口市某快递中转站上班时,发现有一个包裹面单信息是写着一部苹果11pro手机,便心生歹意,将包裹的是手机据为己有。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胡某某联系陈某某将手机卖掉,陈某某表示同意。

2019年12月23日,陈某某以人民币8700元的价格将该手机卖出,胡某某通过微信转账人民币1000元给陈某某作为好处费,自己得到人民币7700元的收益。

变本加厉

尝到甜头之后,胡某某发现这样的不义之财来的太过容易。2020年1月初,胡某某按照上次作案的方式再偷了一部华为mate30 PR0手机,并再次让陈某某帮其处理赃物。

2020年1月13日陈某某以人民币5300元的价格将该手机卖出,陈某某获利人民币500元,胡某某得到人民币4800元的利润。

一个人窃取他人财物,一个迅速销赃,合作越来越顺手。2020年3月初至6月下旬,胡某某多次作案,作案次数达到7次之多。这七次陈某某总共得到人民币37000元,陈某某总共得到人民币3200元。

身陷牢笼

胡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而帮其处理赃物的陈某某由一开始的不知情,再到后面深陷其中。

据陈某某讲诉,在第三次帮胡某某贩卖手机就已经知道胡某某提供的手机系盗窃所得,但仍帮助其销售手机,说到底还是“贪”在作怪。

不仅如此,第二次卖手机的时候,陈某某自己多留人民币100元出来,第三次卖手机的时候自己多留了人民币150元出来,这两次陈某某都是瞒着胡某某。

经查明,陈某某明知是盗窃来的手机帮助胡某某将手机卖去海口市的手机店得款人民币40450元,交给胡某某人民币37000元,自己得好处费人民币3450元。

曾德照:莫伸手,伸手必被法律制裁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曾德照表示,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秘密窃取他人价值人民币51140元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代为销售,代为销售的财物价值达人民币2819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要通过劳动所得,切不可动起“顺手牵羊”的歪脑筋。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坚决共同抵制赃物买卖,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